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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烈士牺牲处
来源:  发布日期: 2014-08-19  访问量: 
    位于真武镇恒丰村。
    高峰,原名李孝静,1919年出生,江都县吴家桥小荡村人。1939年下半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40年参加新四军,历任军队和地方党的宣传队员、民运工作干部、区委组织科长、区委书记、区委委员和县委委员。他经历了8年抗战和3年人民解放战争,不幸于1948年11月1日因公殉职。    1939年春,高峰在同村爱国青年吴仲邨的影响下,参加了新四军领导的地方抗日群众团体,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下半年,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40年夏,郭村战斗取得了胜利后,跟着部队东进黄桥。1942年底,高峰被调回江都,到杨桥区任区委组织科长。1944年秋,他被派往江都樊南区委任组织科长、区委委员。1944年冬,高峰调任丁伙区区委副书记。1945年5月,因区委书记上调县委另行分配工作,高峰接任区委书记。1946年1月上级决定将丁伙区划分为丁南、丁北两个区,高峰被分到丁南区任区委书记。1947年夏,江都县委派高峰与丁皓东配合,负责江都河南地区的秘密联络工作。同年10月底三查三整后,河南秘密联络工作合并到县委秘工部,高峰被调到江都所辖叶甸等地区做群众工作,加强江都前进基地的建设。1948年底,江都县委机关进入小纪地区,高峰奉调离开叶甸区,跨过兴泰官河进入小纪等地,参加恢复区的工作。1948年6月底高峰调到港西工委。县委又提出巩固港西,开辟邵伯。各区抽调来港西工作的干部,仍回各区工作,高峰也就在这时调往邵伯区接任区委书记(后被提拔为县委委员)。1948年11月1日,高峰带着区队到邱墅阁去逮捕匪乡长徐某某,在回到真武镇时,他为了照顾区队队员的身体,让区队员先回到宿营地老三庄休息,他本人留下继续和真武乡干部谈工作,直到深夜和通迅员回区,路过八荡桥时,高峰同志被歹徒推入河中溺水而死,才29岁。
    1991年,中共江都县委员会在高峰烈士牺牲的原址,树碑建起 “高峰烈士牺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