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8号)、省委《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41号)、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办发〔2017〕53号),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区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现结合江都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站位新时代,把地方党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地方党史工作是党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握党史工作的正确方向,适应新时代党史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切实把党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史工作任务;要把党史工作列入对各镇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列入区级机关绩效考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党史专题学习纳入其中,带头学习党的历史,带头同历史虚无主义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党史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分管党史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史工作。
二、践行新要求,发挥地方党史工作的重要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用活丰富的党史资源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创新,深化研究,全面提高全区党史工作水平。
1、抓住重点,落实“一突出、两跟进”工作要求。突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研究,即时跟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即时跟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理论创新,及时记载好、总结好、研究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江都的贯彻实施,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江都的生动实践。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资政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苦练内功,深化党史专题研究。继续做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研究,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研究。按照省委、市委党史工作要求组织好新民主主义时期江都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的生平、事迹、思想和贡献的深度研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挖掘宜广、研究宜深”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高质量按程序编撰出版中国共产党江都党史大事记、组织史、专门史、“三卷本”、《革命老区发展史——江都卷》等党史基本著作和相关专题研究著作。
3、大胆创新,加强党史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党史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六进”活动,在江都自在公园城市书房设立党史书籍专柜,探索在图书馆或档案馆设立党史书籍陈列室。把党史学习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将江都地方党史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党课要增设江都地方党史教育内容,要充分利用具有江都特色的重要党史题材,组织编印贴近群众的党史教材和读物,力求用大众化的叙述方式传播党的历史,用通俗化的党史作品来吸引人、感染人。抓住纪念中共江都地方组织成立90周年契机,编印中国共产党江都地方组织专题介绍。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开展活动,营造浓厚的党史宣传教育氛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用好“我是党课主讲人”、网站和“红色龙川”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切实增强党史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宣传许晓轩、刘重民等革命烈士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大无畏革命精神的重大意义、内涵特质、时代价值和实践要求,宣传江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加强涉及党史舆情分析研判和辨析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旗帜鲜明批驳歪曲党的历史、丑化党的领袖、抹黑英雄模范人物的错误言论和错误倾向,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三、构建新格局,汇聚地方党史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党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地方党史工作格局。
1、有效整合党史工作资源。进一步强化党史工作部门在党史研究、党史纪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方面的业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档案、地方志等部门和机构的作用和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党史工作。注重发挥党内老同志和专业工作者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党史工作。加强与党校及新四军研究会等群众学术团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党史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党史论坛。整合优化人才力量,努力构建全区“大党史”格局。
2、不断拓宽党史资料征集利用渠道。加大对党史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资料征集力度。注重发挥新四军研究会和离退休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协同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精心做好党史资料的系统整理和保存,进一步改善保管、利用、展示条件,提高党史资料工作电子化、网络化水平。
3、统筹做好党史遗址遗迹保护和红色景点的宣传推介工作。党史、民政、文化等相关部门要系统开展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遗迹普查,定期对党史遗址遗迹进行考察、鉴别和论证,及时掌握党史遗址遗迹现状,提出关于保护和利用的建议、意见,科学制定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在城市改造、农村建设等过程中,涉及党史遗址和纪念设施的,个人或组织新建党史场馆的,应听取党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建设,许晓轩故居、郭村保卫战纪念馆等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要完善功能、扩大影响。党史部门和旅游部门要通力合作,打造红色景点和线路,并与自然生态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等有机结合起来,推介和宣传江都。
四、建立新机制,确保地方党史工作的持久动力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加强地方党史部门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为党史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强化党史干部队伍建设。党史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加强和充实党史工作力量,注重选聘优秀人才补充党史干部队伍。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党史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专业人员。加大党史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培训培养、选拔任用、交流锻炼力度,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党史工作队伍。组织、人事、编办等相关部门要确保党史工作人员进出渠道畅通,把党史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
2、注重党史联络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史联络员制度,各镇、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党史联络员,区委党史办每年要对党史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
3、加强对基层党史工作指导。区委党史办要积极走访、座谈,了解基层党史工作状况,指导开展党史业务工作,提请各级党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拓宽与基层的联系协作渠道,在重要纪念活动组织协调、资料征编等工作中加大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形成全区党史工作“一盘棋”格局。
4、完善党史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提高工作绩效,促进科学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委党史办每5年对全区党史系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区委党史办每2年对全区党史学科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5、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党史部门必要的设备配置、重点课题研究、党史资料征集、党史著作读物编写出版、党史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编写的“三卷本”等党史地方专著,财政要足额安排经费,列入预算。在文化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党史征编研宣工作。在区级留用党费中每年拨出不低于5万元经费,用于支持党史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大革命文物保护经费投入。财政安排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保护的投入比例,不断改善革命文物的保护状况。
关于加强全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5-16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