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即日起对区委党史办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实施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0月22日-12月12日
二、巡察内容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对党史办党支部2016年以来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情况进行巡察。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违反“六项纪律”、八项规定精神和其它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线索。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渠道
区委第四巡察组电话:18305255030(受理时间:10月22日—12月6日,工作日08:00—20:00)
征求意见箱位置:区行政中心15楼党史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6299318)。
特此公告
区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10月22日